各分会: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8号文件)精神(此文件已在校园网工会网页公布),今年4——5月份要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先进评选宣传活动,六月初上报,教师节前表彰。依据各高校专任教师总数按一定比例,确定我院拟推荐师德先进集体一个,师德先进个人一名,作为候选单位和候选人,参加省上联评。为了做好我院今年师德先进评选工作,根据学院领导的批示精神,现就推荐评选院、省两级师德先进工作安排如下:
一、院级师德先进推荐评选
(一)评选范围 名额和条件
1、今年我院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是学院二级单位;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是在第一线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或培训、管理工作10年以上的在职在编教师(以参加教育工作时间算起)及教育工作者。
2、评选院级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名额仍为1--2个,院级师德先进个人3--5名。
3、评选条件参照陕西省师德先进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4、原则上我院前一年(即2015年)已被评为院级师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不再申报今年的院级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评选程序和上报时间
1、四月底前,各分会组织所属分会教职工对照评选条件,按照评选程序,在所属分会范围内分别推荐评选师德建设先进集体一个和先进个人一名(多余推荐名额无效,等于或少于推荐名额有效),并于4月30日前上报院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院工会办公室)。
2、五月中、上旬,院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联评、公示并报学院党委审查批准后,在教师节前进行表彰、奖励。
二、省级师德先进推荐评选
省级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由院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照陕西省师德先进评选范围、对象和条件,召开联评会议,在近年来我院评选的院级师德先进(含今年评选的师德先进)中产生,公示并报学院党委审查批准后上报。
三、评选工作要求
1、各分会主席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在组织进行师德先进评选过程中,要严格评选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评选质量,始终坚持公开透明、群众参与、民主集中原则,广泛征求和听取部门党、政和广大师生的意见,切实把业绩突出、事迹典型、社会公认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出来。
2、师德先进的评选过程,也是弘扬高尚师德、倡导尊师重教的过程,要通过评选活动实现“评一个促一片”的目的,大力宣传我院在师德建设过程中涌现出的师德高尚、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开拓创新的先进个人,引导广大教职工做好本职工作,积极营造“教书育人”的浓厚氛围,形成尊师重教,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
院工会
2016年4月1日
附件1、省级师德先进评选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含师德标兵,下同)评选范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第一线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或培训、管理工作10年以上的在职在编教师及教育工作者(以参加教育工作时间算起)。中青年教师应占一定比例。
(二)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范围:驻陕高校的二级单位(含附属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教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县以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工会组织。
(三)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积极学习、宣传科学文化知识,弘扬先进文化,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人格,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增进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关爱学生,立德树人,在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转化行为偏差学生、帮助困难学生、对口支援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中小学教师还应参与全省“走进家庭、携手育人”大家访活动。
5.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全局观念,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工作业绩突出。
6.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能够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言行举止文明积极,心理健康,未在校外辅导机构兼职或参与有偿补课。
7.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优秀等次。获得县级(高校为校级,下同)及其以上表彰(已被评为省级师德先进的原则上不再申报,事迹特别突出者可不受此项限制,下同),不存在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四)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注重校风建设,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组织有偿补课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发生。
2.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师德建设规划和长效机制健全。严格实行师德年度考核和师德建设“一票否决制”,并结合实际,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活动,校本培训和岗前培训中突出师德教育内容,取得了显著的教育效果。在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和制度建设上积极创新,取得了突出效果。
3.教职工严格执行师德师风的相关要求,普遍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师德水平和教育效果在本地区或系统内处于领先水平,形成了一定数量的师德先进群体,校级以上师德标兵和师德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人员达到10%以上。申报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还应有落实我省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走进家庭、携手育人”大家访活动的开展情况及社会效应。
4.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和谐,战斗力强,工作勤奋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发扬民主,干群关系好,群众威信高,在师德建设方面言传身教、率先垂范,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县级及其以上表彰。
5.积极参加师德建设活动,近五年在师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有多人次获县级及其以上师德先进(标兵)、优秀模范教师、“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思政)课教师等荣誉称号。近三年来社会各界对学校和教职工无投诉情况发生。
附件2:近年来学院评选的师德先进统计名单
(一)、院级师德先进个人:(共48人)
2010年(9人):王 瑞、刘敬彬、许 波(女)、
施大树、王 怡、刘少辉、赵 丰、袁尽州、李晓梅
2011年(9人):王 华、雷 文、郭 斌、徐 政、刘旭东、白 石、姚 静、张彩红、邱 晨
2012年(10人):王 瑞、李 艳、雷富民、方 程、王 澍、潘玮敏、杨占军、鲍耀武、娄亚军、王洪武
2013年(10人):王志莉、张 英、张 军、张 蕊、蔡月飞、马 骏、席海龙、郑建华、申 旭、李艳茹
2014年(5人):刘强、马波、刘广勤、姜健、张艳
2015年(5人):赵文娟、李明、魏明涛、刘涛、李川
(二)、师德先进集体:(共12个部门)
2010年:体育艺术系艺术体操与健美操教研室
2011年:运动训练系网地教研室
体育艺术系体育表演教研室
2012年:体育教育系 运动训练系 健康科学系
2013年:社会体育与休闲体育系 体育艺术系
2014年:健康科学系 运动训练系足球教研室
2015年:体育艺术系体育舞蹈教研室 沣峪口校区
二、我院荣获省级师德先进统计名单:
(一)省级师德先进个人:
黄 海 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 2002年
赵学军 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 2004年
张德强 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 2006年
张美娥 陕西省师德标兵 2008年
王 瑞 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 2012年
雷福民 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 2014年
(二)省级师德建设先进集体:
艺术体操健美操教研室 2010
体育教育系 2012
运动训练系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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