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按照上级工会的要求,切实保护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缓解女教职工因患女性特殊疾病造成的家庭生活困难,2014年和2016年院工会连续两次为学院在职女职工办理了四年的特殊疾病互助保险。
今年按照教科文卫体工会的要求,院工会继续采用学院资助(每人15元)和个人(每人交10元)自愿参加的办法,为我院320名在职女教职工办理了互助保险。
实施女职工关爱行动,做好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工作,为女教职工“送温暖 送保障”,是院工会落实国务院法令,维护女教职工特殊权益,为全院女教职工办的一件实事。
(撰稿:岳蓉 审稿:查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