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工会,有关中专学校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全总相关规定,确保在档(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困难职工家庭到2020年同步迈入小康,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关于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工保字〔2016〕2号)转发你们,请各级工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已脱贫的在档职工及时进行脱贫注销,没有脱贫的,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建档立卡工作,于9月15日前将本单位建档立卡情况报省教育工会。
附件:中华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关于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工会委员会
2016年7月8日
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关于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