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通知公告 | 政策法规 | 新闻动态 | 师德建设 | 教代会 | 下载专区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西体关于评选先进分会组织 工会积极分子办法
2018-03-15 11:03  

2299威尼斯

评选先进分会组织 工会积极分子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会分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调动和激发广大教职工投身学院改革,为学院事业发展做贡献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进一步推动工会基层工作的开展,根据陕西省教育工会评选表彰先进工会组织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工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 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民主集中和程序规范的原则。

第三条 评选工作每年度开展一次。

              第二章 先进称号

第四条 先进称号分以下二种

1.先进分会组织:对在工会创先争优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分会组织,授予“先进分会组织”称号;

2.工会积极分子:对在工会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会会员,授予“工会积极分子”称号;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学院成立院工会系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工会主席担任,副组长:由院工会副主席担任,成员由院工会办公室专职干部、工会女工、青工委员会主任、各分会主席(组长)构成。评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工会,负责评优工作的具体事宜。

             第四章 名额与条件

第六条 参评范围及名额

1. 工会系统评优工作以各分会(小组)为单位,按照院工会系统评优领导小组的具体安排与要求,组织进行评优工作。

2.先进分会组织:每年度,在全院12个工会分会和一个工会直属小组中评选3个院级“先进分会组织”。

 3.工会积极分子:每年度,在学校在册工会会员中,评选10名工会积极分子。

 第七条 评选条件

1.“先进分会组织”评选条件

⑴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工会分会组织机构和各项制度健全,所属教职工入会率达到95%以上,紧密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工会工作

⑵工会分会在所属部门范围内能够积极推进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研究讨论和决策涉及教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成效明显。

履行维护职能,关心教职工生活,认真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关心女职工身心健康,帮助教职工排忧解难。

积极组织开展以师德建设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三育人”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常组织教职工开展各种群众性建功立业活动,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⑸积极协助学校开展校园文化建设,经常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带领教职工积极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类活动,成绩较好。

2.“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⑴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思想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⑵ 积极参加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有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

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起到骨干和表率作用。

⑷ 团结同志,关心集体,有良好的服务意识,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

⑸ 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在工会工作中成绩显著。

              第五章 评选办法和程序

第八条 先进分会组织评选办法和程序:

1、各分会通过会议讨论,民主提名,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在全院范围内推荐评选出“先进分会组织”,并附先进事迹材料,报院工会评优办公室。

2、院工会评优办公室将各分会推荐评选结果汇总后,报院工会系统评优领导小组。

3、院工会评优领导小组在各分会推荐评选的“先进分会组织”中,评选出院级“先进分会组织”,填写“先进分会组织申报表”并附先进事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学院党委审批后在校内公示五天,接受群众监督

第九条 “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办法和程序:

各分会根据评选条件,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在所属分会范围内分别评选推荐出一名“工会积极分子”,填写“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按院工会系统评优领导小组的要求与时间,逐级上报审核批准并进行公示。

第十条 参加陕西省教育工会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由院工会系统评优领导小组在院级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评选上报。 

                                 第六章 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 获得院级“先进分会组织”和“工会积极分子”称号的集体和个人,由学院进行表彰,分别颁发奖牌和奖状,并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 院工会将通过发文、网站等宣传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其它未尽事宜由院工会系统评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院工会系统评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 1. 学院工会分会组织一览表

2.《先进分会组织申报表》(需上报电子版)

3.《优秀工会申报表》(需上报电子版)

 

                      中国教育工会2299威尼斯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1:学院工会分会组织一览表

1、机关分会;

2、图书馆分会;

3、后勤管理处分会;

4、体育教育系分会;

5、运动训练系分会;

6、武术系分会;

7、社体系分会;

8、健康科学系系分会;

9、体育传媒学系分会;

10、体育艺术系分会;

11、体育经管系分会;

12、竞研职继分会;

13、思政部工会小组;

14、沣峪口工会小组;

 

附表2: 先进分会组织申报

分会

名称

 

 

 

 

 

 

 

 

 

 

 

 

 

 

 

 

 

 

 

 

 

 

 

 

 

 

 

 

 

 

 

 

 

 

 

 

(签字)

附表3: 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

所在分会

姓名

性别

职务(职称)

分会审核

意见

(签字)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关闭窗口
 

Copyright(C)2011   2299威尼斯工会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箱 yhg@xaipe.edu.cn 电话:88409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