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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2014年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的安排意见
2014-04-08 13:48  

关于我院2014年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分会: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4】10号)文件精神(此文件已在校园网工会网页公布),今年4----5月份要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先进评选活动,五月底上报,教师节前表彰。依据学校教职工的人数,我院拟推荐师德先进集体一个,师德先进个人一名。为了做好我院今年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现就推荐评选省级师德先进和院级师德先进工作安排如下:

一、省级师德先进推荐评选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1、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含师德标兵,下同)评选范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第一线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或培训、管理工作10年以上的在职在编教师(以参加教育工作时间算起)及教育工作者。中青年教师应占一定比例。

2、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范围:驻陕高校的二级单位(含附属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教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县以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工会组织。

(二)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积极学习、宣传科学文化知识,弘扬先进文化,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人格,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敬业奉献、爱护学生、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转化行为偏差学生、帮助困难学生、对口支援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近三年内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不搞有偿家教。中小学教师还应参与全省“走进家庭、携手育人”大家访活动。

4.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全局观念,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工作业绩突出。

5.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行为举止文明礼貌;能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身体和心理健康。

6.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优秀等次。获得县级(高校为校级,下同)及其以上表彰(已被评为省级师德先进的原则上不再申报,下同),事迹特别突出者可不受此项限制。

(三)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注重校风建设,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发生。

2.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师德建设规划和各种长效机制健全。严格实行了师德年度考核和师德建设“一票否决制”,并结合实际,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活动,校本培训和岗前培训中突出了师德教育内容,取得了显著的教育效果。在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和制度建设上有创新,取得了突出效果。

3.教职工严格执行师德师风的相关要求,普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师德水平和教育效果在本地区或系统内处于领先水平,形成了一定数量的优秀师德群体,校级以上师德标兵和师德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人员达到10%以上。申报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还应有落实我省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走进家庭、携手育人”大家访活动的开展情况及社会效应。

4.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和谐,战斗力强,工作勤奋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发扬民主,干群关系好,群众威信高,在师德建设方面言传身教、率先垂范,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级及其以上表彰。

5.积极参加师德建设活动,近五年在师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有多人次获县级及其以上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思政)课教师等荣誉称号。近三年来社会各界对学校和教职工无投诉情况发生。

(四)推荐评选程序和时间要求

请各分会对照评选范围、对象和条件,按照推荐评选程序,在我院近年来评选的院级师德先进个人(名单附后)中推荐评选出一名拟申报省级师德先进个人名单;在我院二级单位(含附属学校)中推荐评选出一个拟申报省级师德先进集体名单,并于4月30日前书面上报院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院工会)。院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程序组织联评、公示并逐级上报。

二、院级师德先进推荐评选

(一)评选范围 名额和条件

1、今年我院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是以处级部门为单位;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是在第一线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或培训、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在编教师(以教师资格证为准)及教育工作者。

2、评选院级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名额仍为1--2个,院级师德先进个人3--5名。

3、评选条件、办法详见校园网工会网页“师德建设”栏目。

4、原则上我院前一年(即2013年)已被评为院级师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不再申报今年的院级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评选程序和时间要求

1、六月份各分会组织所属分会教职工对照评选条件,按照评选程序,在全院范围内推荐评选出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并于6月30日前上报院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院工会)。

2、院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联评、公示并报学院党委审查批准后在教师节前进行表彰、奖励。

(三)、评选工作要求

1、各分会主席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在组织进行师德先进评选工作过程中,要严格评选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评选质量,始终坚持公开透明、群众参与、民主集中原则,广泛征求和听取部门党、政和广大师生的意见,切实把业绩突出、事迹典型、社会公认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出来。

2、师德先进的评选过程,也是弘扬高尚师德、倡导尊师重教的过程,要通过评选活动实现“评一个促一片”的目的,大力宣传我院在师德建设过程中涌现出的师德高尚、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开拓创新的先进个人,引导广大教职工做好本职工作,积极营造“教书育人”的浓厚氛围,形成尊师重教,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

院工会

2014年4月3日

附:一、近年来学院评选的师德先进统计名单

(一)、师德先进个人:(共38人)

2010年(9人):王 瑞、刘敬彬、许 波(女)、

施大树、王 怡、刘少辉、赵 丰、袁尽州、李晓梅

2011年(9人):王 华、雷 文、郭 斌、徐 政、刘旭东、白 石、姚 静、张彩红、邱 晨

2012年(10人):王 瑞、李 艳、雷富民、方 程、王 澍、潘玮敏、杨占军、鲍耀武、娄亚军、王洪武

2013年(10人):王志莉、张 英、张 军、张 蕊、蔡月飞、马 骏、席海龙、郑建华、申 旭、李艳茹

(二)、师德先进集体:

2010年:体育艺术系艺术体操与健美操教研室

2011年:运动训练系网地教研室

体育艺术系体育表演教研室

2012:体育教育系 运动训练系 健康科学系

2013年:社会体育与休闲体育系 体育艺术系

二、我院荣获省级师德先进统计名单:

(一)省级师德先进个人:

黄 海 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 2002年

赵学军 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 2004年

张德强 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 2006年

张美娥 陕西省师德标兵 2008年

王 瑞 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 2012年

(二)省级师德建设先进集体:

艺术体操健美操教研室 2010

体育教育系 2012

(三)省级其它先进:

体育艺术表演教研室

——陕西高校巾帼建功标兵岗 2011

史建红 陕西省“五一”巾帼标兵 2008.

申京文 陕西省“服务育人”先进个人 2010.

谢 英 陕西高校巾帼建功标兵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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