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网络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治理工作。现对我处工作人员通过邮箱处理公务的情况做如下规定:
一、基建处所有工作人员,但凡使用邮箱处理公务,必需使用本校邮箱,严格禁止使用互联网免费邮箱(如QQ邮箱,163邮箱等)传输、存储工作信息。
二、学校邮箱具体登录方式,详情查看10月3日部门微信群通知。如果存在使用互联网免费(公众)邮箱处理工作信息的情况,应立即清理邮箱数据,并及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基建处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