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推进素质教育发展,加强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激发学生学习热情,规范学生言谈举止,培养学生的自觉性、主动性以及意志品质,增强学生的个人成就感和集体荣誉感,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竞校根据所处环境独特的教育资源优势,分级分类地对学生进行个性化、针对性的教育,特制定“学习之星”评比方案。
二、评选目标
本次评选旨在表彰那些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树立学习榜样,激发全体学生的学习热情。
三、评选标准
1.学生遵守学校校级校规,无迟到早退、旷课,无违纪现象,考试无作弊现象。
2.在期中、期末考试中各科成绩名列前3名者优先评选。
3.积极完成任课老师布置的各项作业。
4.在课堂上积极发言,能带动班级的学习氛围。能结对帮助同学,共同进步,在班上起到学习带头作用。
5.辅导员认为进步特别明显的学生可以直接推荐。
6.积极完成任课老师、辅导员布置的各项任务。
7.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8.授课教师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情况参与评选占比40%,学生互评占比40%,辅导员占比20%。
四、评选范围
初中阶段一至三年级学生,中专阶段一至三年级学生,每月进行一次评比,具体时间和安排由教务科另行通知。
五、评选流程
1.班级初选:各班根据评选标准,结合学生的日常表现和学习成绩,初选出若干名候选人。
2.学校公示:将候选人名单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3.表彰奖励:在学期末的表彰大会上,对获得学习之星称号的学生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六、注意事项
1.评选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每位学生都有参与的机会。
2.要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避免过分强调学习成绩,忽视其他方面的表现。
3.评选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学生和家长,激励他们继续努力,争取更好的成绩。
附属竞技体育学校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