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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6  发布人: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申报对象

项目申报人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且距离毕业

时间应超过一年(大一学生允许以团队成员身份参与,不得作为负责人主持项目)。

二、项目类型与类别

大创项目实行项目制管理,在类型上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在类别上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 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以上 3 种类型的项目,符合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等条件的均可在申报表中

注明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省级立项向“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倾斜。

(二)项目类别

1.一般项目:按每年惯例申报的“国创计划”项目,推荐数额不超过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1/3。

2.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为2021年起新增项目,推荐数额不超过2021年度大创项目立项项目总数的2%。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视项目进展情况,优先推荐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三、项目管理

(一)申报限额。

我校申报省级大创项目限额100项,其中创业实践项目申报数不超过 2 项。各学院要在信息汇总表中明确项目的推荐次序。

(二)经费资助。

校级“大创计划”项目,学校按照平均每个项目不低于0.2万元的标准予以资助;国家级、省级项目按上级文件要求执行。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做好申报立项前的宣传组织工作,确保信息及时有效的传达到所有学生,并鼓励动员学生可以围绕“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制造业、“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互联网+”社会服务等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

2.申报各级大创计划的项目,要求从未入选过其他校级以上级别(包括校级)的活动或比赛。坚决杜绝同一项目重复参赛的现象。

3.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位学生同一学年内原则上只能参与(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一个项目,在校期间参与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不超过2项。尚在项目建设期的各级别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与成员,不得再次申报其他项目。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4.项目指导教师要求讲师及以上职称,每名指导教师最多可同时指导2个项目。

5.各学院必须严格审查申报信息的真实性,所有项目负责人须填写《2299威尼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诚信承诺书》,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发现申报书中存在虚假信息,或者项目研究过程中存在抄袭他人研究成果、作品,及其它弄虚作假的行为,将立即终止项目资助,返还项目经费,并在全院范围内对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进行通报批评。

五、材料报送

(一)申报立项材料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一式一份;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一式二份,

3.《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于 2023 6 13 日(星期)下午5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1号行政楼112室,并发送材料电子版(项目申报表需提交pdf格式)至邮箱(tiyuansys@163.com)。

联系人:李楠     电话:029-8809417




  教务处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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