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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3  发布人:

 

 

 

 

 

 

 

 

 

 

 

西体教发[2023]84

 

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21〕22号),为进一步落实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推进教学改革优秀成果的培育推广,参考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165号)(附件1)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23级教学成果奖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已经取得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项目。已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基本内容相同或无特别创新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原则上2023年省级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须从本次预申报项目中遴选。

二、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及申报项目团队成员仔细阅读附件1内容,于2023年9月2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如下材料:

1.《2023年省级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预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

2.《陕西省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2)及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各一式一份;

3.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

具体填报说明参见《陕西省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填报说明》(附件1-2)。

报送地址:教务处教学建设质量监控科(行政楼327办公室),电子版pdf和word格式发送jxk9452@163.com邮箱。

三、其他

1.《申请书》等书写、打印格式:

(1)《申请书》可用原件按1:1比例复印(去掉“附件”字样)。纸张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45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4号字。

(2)《申请书》要求用计算机录入后打印,不得以剪贴代填。需签字、盖章处打印或复印无效。

(3)成果佐证材料,备齐后应合装成册(用软皮平装,不要用塑料封面),以便于评审时阅读。其规格大小应与申请书一致,但不要和《申请书》正文表格装订在一起;首页应为附件目录(附件4),不要加其他封面。

2.报送材料应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申请书》封面(复印件)贴于纸袋正面。

3.此次申报为预申报,相关材料及政策标准参考往年内容,省厅正式通知到校后确定推荐项目须根据文件精神进行进一步调整和完善。

附件:

1.《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165号)

1-1.《陕西省2021年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

1-2.《陕西省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填报说明

2.《陕西省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3.《2023年省级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预申报汇总表》

4.附件目录

 

教务处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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