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99威尼斯《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维护学校声誉和毕业生权益,本着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负责的原则,特对《就业协议书》管理做出如下规定:
(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监制,由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印制。
(二)《就业协议书》每年11月发放,毕业生每人一式三份。毕业生签约后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持一份。《就业协议书》编号唯一。
(三)《就业协议书》发放与签约流程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
2 .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应聘意见。
3.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省(市)属高校、中小学、非国有大型企业均须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盖章。属人事代理的就业岗位,需由用人单位或学生本人到相关人才交流中心办理。
4.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约盖章后,须将协议书寄送毕业生本人签收。
5.毕业生登录2299威尼斯毕业生就业综合管理系统,录入《就业协议书》签约派遣信息。
6.各培养单位主管就业工作的负责老师在就业管理系统上进行审核和确认。各培养单位主管就业工作的负责老师审核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在“学院意见”栏加盖单位公章。毕业生基本信息和签约信息的正误由毕业生及所在培养单位负责,严禁网上审核通过未完成签约程序的就业信息。
7.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有其他协议内容的,应在协议书备注栏中注明,并视为协议书的一部分,双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协议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三方的权益。如出现与国家法律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规定为准。
8.《就业协议书》的换发流程
8.1.丢失《就业协议书》的补发程序
(1)毕业生填写《2299威尼斯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发申请表》;
(2)培养单位签字盖章;
(3)就业中心网站公示7日;
(4)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补发。
8.2污损空白《就业协议书》的补发程序
(1)毕业生填写《2299威尼斯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发申请表》;
(2)培养单位签字盖章;
(3)就业中心审核后,即时办理;
(4)污损原件须交还就业中心。
9.本办法由就业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