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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度教职工岗位年度考核及师德师风考核实施方案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23-02-27

按照《2299威尼斯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职工岗位考核及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2022年度教职工岗位考核及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依据《2299威尼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相关考核规定和《2299威尼斯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执行。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情况,现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度教职工岗位年度考核及师德师风考核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职工岗位考核及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长:秋

员:杨 张彩红 韦雅莉 李天英 马菊霞 刘小容

书:许

二、考核安排

2023年2月27日开始,做好工作布置、拟定考核工作方案、开展本部门各类岗位人员考核评价工作。

1.拟定考核实施方案阶段

我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2299威尼斯教职员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及《马克思主义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文件》规定执行,拟定本部门2022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并在本部门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2.参加考核的各类岗位工作人员自我测评阶段

我院在聘的各类岗位工作人员,应根据学校对各类岗位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办法并结合我院确定的考核指标进行自评,填写《年度岗位考核登记表》,撰写《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3、2023年3月8日前按照学校和部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规定,完成对本部门受聘各类岗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并于3月9日(暂定)下午17:00前将考核结果(考核登记表及年度工作总结)统一报考核工作组秘书处。

4、2023年3月10日前我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类岗位受聘人员考核结果进行统计、汇总,确定各类受聘人员考核结果并予以公示。

5、2023年3月10日由我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各类岗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明细表,汇同各类岗位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个人总结上报至校人事处。

三、各类人员填表说明及考核指标体系

请参照《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四、评优办法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人数,按照不超过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不含兼职人员)的13%确定;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按照不超过实际参加考核人数(含兼职教师)的35%确定;被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教师,必须同时为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优秀等次人员。

五、本实施方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职工岗位考核及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职工岗位考核及教师

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代)

2022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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