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关于教学检查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学管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增强教学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特制订本办法。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王 鹏 陈 鑫
副组长:丁建岚 张恩利
成 员:穆 晓 郭轶群 王 芳 马 垠 明 静 霍 达 胡雪妍 卢欣悦 鲁琼阳
二、检查对象
全院专、兼职任课教师教学情况,全院在校学生上课情况。
三、检查内容
教学检查一般包括教师到课情况、教师上课情况、课表执行情况、教材到位情况、教学场地安排情况;学生出勤情况、上课情况以及教学质量等情况。
四、检查要求
1、每组人员须在课前十分钟教学楼前集合,一同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上午第一节和下午第一节课。
2、检查组应认真履行检查职责,并根据本院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实施教学检查工作。
3、检查组应根据检查情况认真填写《教学检查记录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于当天早上11点和下午5点报学院办公室,学院将反馈给教研室主任、年级办及其他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情节严重将上报学校,并严格按照《2299威尼斯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2021 修订版)》、《2299威尼斯学生教育教学秩序管理细则》执行。
4、本办法自2024年4月20日起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归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所有。
体育经济与体育管理学院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