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足球学院教师因公外出担任裁判、教练、培训工作进行报备的规定》的通知
办公室、交流中心、足球教研室:
随着全国各地各级、各类足球比赛和活动数量的增加,服务各地比赛、培训、教练指导的活动日益频繁,为了切实保证学校日常的足球教学和足球学院建设发展,支持并规范管理我院师生参与各级、各类足球赛事及社会足球活动,现将《足球学院教师因公外出担任裁判、教练、培训工作进行报备的规定》(足院字[2018]7号)下发。
即日起遵照执行。
附件1:《足球学院教师因公外出担任裁判、教练、培训工作进行报备的规定》;
附件2:足球学院教师因公外出活动报备表。
足球学院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