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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部门介绍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7日  发布人:

教务处是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对全校本科教学工作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职能部门。教务处现有员工14人,下设教务科、考试管理中心(本科)、教学研究科、教材科、实验设备管理科(实验与实训管理科)、学籍管理科招生办公室(本科)、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科等9个机构。

教务处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组织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管理。

二、负责制定或修订学校各类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本科)。

三、负责学校各专业(本科)招生计划的编制、录取以及招生考试工作的宣传、筹备与实施工作;负责组织省级统考(艺术类、体育类)、体育类单独招生考试的组织与实施工作;负责上级部门指定的相关高考招生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四、负责组织制定教学各环节的质量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负责本科教学质量综合评价、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全员覆盖量化考评体系和质量保障工作;负责教育教学质量机制的落实、检查、督导和评价工作。

五、负责全校本科生学籍管理、在校期间档案管理、电子化学籍档案管理;负责办理休、复、转、退学籍异动手续等工作。

六、负责制定学校本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全校各专业的申报工作,并对专业建设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评估工作。

七、组织制订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负责检查落实各专业培养方案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八、负责制定全校本科课程建设规划、课程建设项目质量标准和评估指标体系;负责学校一流课程、精品课程、优质课程和示范类课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评审、检查、验收和评估工作;负责省级以上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等课程的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

九、负责制定学校教材建设规划;负责教材建设的立项、评审、检查和验收、审定工作;负责学校各专业教师和学生教材的选用、征订和发放组织工作;负责省部级及以上教材奖项的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

十、负责全校各专业每学期教学任务的下达和审核工作;负责学校本科课程表的编排和下发工作;负责学校各校区的教学楼教室的分配、使用和调度工作。

十一、本科课程考试的组织、考场编排和巡考组织工作;负责学校本科各类课程的补考和重修工作;负责全校考试试卷的印制工作;负责学校本科各类考试的监督、检查及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工作;负责各类省级和国家级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学校各专业本科学生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制定或修订学校本科生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和质量标准;负责学校本科论文抽检、优秀毕业生论文的评审和优秀论文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

十三、负责本科教学研究、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的申报、立项、评审、检查、结项及评优工作;负责省部级及以上相关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

十四、负责学校各类教学竞赛的组织、评审和评优工作;负责省部级及以上各类教学竞赛的参赛准备和推荐工作。

十五、负责学校本科生相关教学的学科竞赛获奖及其成果的认定工作;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互联网+项目的培育、申报、审核、结项和评优工作。

十六、负责学校教学成果奖的培育、申报、评审和评优工作;负责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的申报组织工作。

十七、负责教师业务能力提升的相关培训工作;负责校级教学名师奖、优秀青年教师、最美教师、优秀教学团队的评优推先工作;负责省部级及以上相关教师推优评先的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

十八、负责实验室制度和管理、检查、上报数据各项工作。

十九、负责合理编制每学年校历。

二十、配合学校其他部门做好相关教学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完成校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