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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学院基层党组织书记
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陕高教组〔2017〕210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开展学院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考核对象范围、方式和组织领导
根据省委、省委高教工委要求,2017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在全省高校基层党组织中全面开展。按照现场述职两至三年内实现全覆盖以及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采取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方式进行的要求,结合2016年度学院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开展情况,经学院党委研究,2017年学院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对象为全院党总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考虑到学期末工作任务繁重,学院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仍采取书面述职与现场述职相结合的形式。其中,党总支书记述职评议考核采取书面述职和大会现场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院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各党总支所属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可参照党总支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由各党总支确定具体形式,并由各党总支具体负责组织开展。
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由院党委统一领导,院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述职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
2017年度学院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重点围绕贯彻党中央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高校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行。内容主要包括:
1.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党组织(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下同。)履行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下同。)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处级部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抓好分管领域基层党建情况,重点是全面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重要工作部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性教育和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三项机制”等情况。
2.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师生思想政治教育情况;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课堂及各类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管理,防范校园宗教渗透情况;实施党建带群建、做好群团组织和教代会、学代会工作情况,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等情况。
3.抓基层党建工作取得的成效。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推动学、做、改等情况;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情况;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
4.抓党建促脱贫情况。发挥党组织书记作用,开展精准扶贫及教育扶贫工作,帮扶贫困师生情况。
5.整改落实情况。上年度个人述职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巡视整改任务开展完成情况,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6.2017年度开展的其他党建重要工作完成情况。
7.抓基层党建存在的问题、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
三、述职评议考核的方法步骤
2017年度学院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定于2018年元月中上旬进行。其中,党总支书记(包括直属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将于1月3日全面启动,按照时间安排有序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即可由各党总支组织进行,时间进度由各总支自己掌握。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1.深入开展督查调研(1月3日—1月8日)。党组织书记要对照上级安排部署和今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深入基层和师生党员,掌握工作进度,梳理差距不足,听取意见建议。抓紧完成尚未落实到位的工作任务。院党委将对各党总支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党委班子成员要深入基层,全面了解情况,精准发现问题,作为述职点评的重要依据,督查发现问题能解决的立即推动解决。
2.认真撰写述职报告(1月8日—1月12日)。参加述职评议考核的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认真总结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述职报告要聚焦基层党建工作,注重用具体事例和数据说话,回应上年度查摆突出问题和上级党组织督查、巡视反馈的问题,防止“偏虚空飘”,防止用面上工作成效代替亲力亲为投入,防止用普遍性问题代替个性化不足。党总支书记述职报告需经部门分管或联系院领导严格审阅把关,对总结工作有水分、查找问题不到位、分析原因不深刻、整改措施不实在的要责令修改或重写,述职报告要经分管或联系院领导签字审定后于1月12日前报院党委组织部备案。
3.严肃开展述职评议(1月17日前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党总支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现场述职,一般以党委扩大会议的形式进行,党总支书记、有关党政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并根据实际邀请部分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员干部和师生代表参加。现场述职的党总支书记要坚持实事求是述职,紧扣重点内容,把自己摆进去,讲清履职尽责抓党建情况、工作中的不足和下一步打算,做出整改承诺。听取述职的分管院领导和党委书记逐一进行点评,特别要点出存在问题、指明努力方向,并可根据述职情况进行相关问询。述职和点评结束后,还将组织参会人员进行现场民主测评(见附件1)。
4.抓实考核评价工作(1月20日前)。根据述职评议情况,结合平时收集了解、督查检查、考核谈话掌握等情况,院党委对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对所属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综合评价意见突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指导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抓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落实问题整改等情况,明确指出哪些做得好、哪些做得不好,还存在哪些问题,并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做出总体评价。各党总支对所属党支部书记总体评价须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院党委组织部备案(见附件2)。
5.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院党委对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对所属党支部书记的综合评价意见经会议研究后,向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作为评价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年度抓党建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其中,党总支书记综合评价意见与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相挂钩,作为年度干部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综合评价意见为“好”的,处级部门及正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原则上才能具有评优资格;综合评价意见为“一般”以下的,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
6.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党组织书记要梳理分析个人查摆、会前督查、上级点评、现场测评、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整改落实。院党委将强化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整改落实情况,逐步建立起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述职评议考核的有关要求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举措,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认真研究谋划,精心安排部署,压实主体责任,增强工作实效。党委组织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精心组织实施,履行牵头责任,认真组织做好每一个环节工作,确保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附件1: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民主评议表(样表)
2:党组织书记2017年述职评议考核总体评价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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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3日
附件1:
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民主评议表
民主评议对象 |
评价等次 |
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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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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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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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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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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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评价人在评价等次四个选项中选择其中一项划“√”,对被评价对象进行评价。
附件2:
党组织书记2017年述职评议考核总体评价表
党组织书记 |
总体评价 |
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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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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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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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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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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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