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理顺学院后勤服务系统职能,推动和深化后勤服务系统的改革与发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委要求,后勤集团以及学生工作部所属公寓管理中心新一任各中心部门经理聘任工作通过公开选拔、竞聘上岗方式进行。现根据《2299威尼斯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从学院后勤服务事业发展大局出发,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选拔聘任一批素质优良、精干高效、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高素质后勤服务事业干部,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坚强的后勤服务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平、竞争和择优的原则;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2010年学院后勤集团及学生公寓管理中心部门经理竞聘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后勤集团密切配合,院纪委全程予以监督。为做好此次竞聘工作,特成立后勤集团及学生公寓管理中心部门经理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竞聘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
组 长:杜 平
副组长:苏明理 朱元利 苏义民 雷新声
成 员:刘新平 魏孝祖 雷甲谋 王义勇 张朝阳
四、选拔聘用的范围和岗位职责
选拔聘用的人员范围为后勤集团、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以及学院其他各部门中符合本次竞聘工作报名资格和条件的在职人员。后勤集团及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机构及职数设置见本实施方案附件一。
五、选拔聘用的条件和资格
(一)竞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一定的政策及理论水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
2、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工作经验(具有所聘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3、熟悉或具备一定的所报岗位技术要求和条件;
4、爱岗敬业,团结同志,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5、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所报岗位工作环境。
(二)竞聘人员应具备的资格
1、首次竞聘部门经理的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工作3年以上;竞聘经理人员应在副经理岗位任职满两年以上。
2、竞聘经理岗位的人员范围为:后勤集团现聘的部门经理、副经理或学院其它部门符合上述条件(现已聘任到岗的正、副科级干部除外)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非教师系列)。
3、竞聘副经理岗位的人员范围为:除上述经理岗位竞聘人员范围外,还包括学院其它部门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
4、首次竞聘各中心部门经理的人员年龄一般不得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以2010年7月1日为止。
5、根据学院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中有关任职年限的规定,报岗人员凡不足一届任期(三年)者,只能在现任职级报岗竞聘,不能高聘。
6、后勤集团现聘的部门经理、副经理在竞聘报岗时,可同时申报正、副经理两个岗位。
六、竞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2299威尼斯后勤集团及学生公寓管理中心部门经理竞聘工作实施方案》,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竞聘工作动员。
(二)公布岗位
组织部发布通知公布后勤集团及学生公寓管理中心部门经理竞聘上岗的岗位职数和任职资格、条件及竞聘办法等。
(三)自荐报名
凡符合和具备报名竞聘资格、条件的学院在职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需填写《岗位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交至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岗位申请表》在校园网组织部网页本实施方案附件中下载)。
(四)资格审查
根据不同岗位任职资格和条件,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民主推荐及初选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竞聘人,以竞聘人现工作部门所在党总支为单位召开民主推荐大会,对竞聘人进行民主推荐。竞聘人民主推荐得票数须达到或超过参加民主推荐大会人数的半数方为合格,并可进入竞聘演讲及答辩阶段。进入竞聘演讲及答辩阶段的人选原则上按一岗两后备选拔审定。
(六)竞聘演讲及答辩
1、成立后勤集团及学生公寓管理中心部门经理竞聘上岗考评工作小组。考评工作小组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外聘人员组成。经资格审查和民主推荐的合格人员,向考评工作小组作竞聘演讲,并回答提出的问题,考评工作小组对竞聘答辩情况现场进行测评打分。
2、竞聘演讲的内容包括竞聘人对所竞聘岗位的认识和竞聘理由、工作业绩、今后的工作目标和计划措施。竞聘演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七)确定考察对象名单
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民主推荐的测评情况和竞聘人员的演讲及答辩得分情况(各占50%比例),讨论提出考察对象人选的建议名单。考察对象人选名单经院党委会研究审定后进入组织考察环节。
(八)组织考察
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专人组成考察组。考察采取个别谈话等考察方式进行,考察结束时形成书面材料。
(九)确定拟任人选
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向院党委会汇报考察情况,经党委会研究讨论确定各岗位拟聘人选。
(十)任前公示
拟聘人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三天。
(十一)发文聘任、上岗
公示期满,对拟任人选无重大问题反映后,学院发文予以聘任。新聘各中心部门经理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正式到岗履职。
七、有关情况说明
(一)本次后勤集团及学生公寓管理中心部门经理竞聘必须在公布的职数限额内进行。根据工作需要,院党委对无人报名或虽有人报名但无合适人选的岗位,进行统筹调配;没有合适人选的岗位,可暂时空缺;对不服从组织安排者,不再安排其他职务。
(二)经院党委原任和新任的各中心部门经理凡到规定年龄的(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在当年下一月底自然调整,不再担任部门经理职务,经考核称职的,保留原职级待遇。
(三)本次竞聘并经院党委新任用的各中心部门经理,按学院科级干部管理,院内职务津贴按学院规定兑现;其他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四)本次竞聘工作结束后,在本次竞聘中未能竞聘上岗者,原经院党委任命的科级干部按上级有关规定保留原职级待遇;原为后勤集团聘任的部门经理,原职级待遇允许保留到下一个聘期前,作为平滑过渡和再次竞聘上岗的过渡安排,如仍未能竞聘上岗,待遇不再保留,其工作岗位由所在部门调整安排。
(五)本次竞聘上岗的干部聘期自聘任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新提拔的各中心部门经理,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
(六)竞聘工作时间安排。本次竞聘工作自2010年10月8日起,至10月25日结束。
八、几点要求
(一)各党总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本次后勤集团及学生公寓管理中心部门经理竞聘工作学院下发的文件、通知,领会精神实质,配合学院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
(二)后勤集团及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新任部门经理与原任部门经理的工作交接,在党委任职通知下发后一周内完成。在新任部门经理到岗前,各部门全体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对竞聘工作期间因个人主观原因造成工作失职的,学院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其责任。
(三)严格干部竞聘选拔工作纪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违反有关竞聘工作的规定从事非组织活动。对在竞聘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任何部门或个人均可向学院纪检监察、组织部门检举、反映,受理部门应及时予以核实处理。